雷曼和三鹿都害了很多人,究竟哪個比較可惡?
以受害者的角度來說,我覺得三鹿比較可惡,因為他傷害的是嬰幼兒的健康,而且有些損傷可能會是一輩子無法挽回的,可是,如果以犯罪人的行為來說,我覺得是雷曼比較可惡
我超討厭大陸人的,這是一個很長的故事,牽扯了個人的政治立場及許多價值觀的問題,總之,我討厭大陸人,這是我的一種態度與價值觀,但是,對於三鹿事件,我倒是沒有那麼深的唾棄,也許因為大陸人會做這種事情我一點也不意外,三鹿,甚至所有大陸的黑心商品,說穿了,就是想要偷工減料、用低價成本獲取暴利,基本上,就是一種「三級貧戶想要立刻變成爆發戶」的一種手段,在那種經過文化大革命之後、道德淪喪的社會裡,三級貧戶會使出什麼卑劣手段讓自己迅速脫離貧窮變成爆發戶,那是他們賴以生存及致勝關鍵,因此,手段會是怎樣的卑劣,都是意料中的事、一點都稀奇
可是雷曼就不同了,美國是一個民主、富庶的國家,那些華爾街的CEO,住上億豪宅,財富多到不知道要幾輩子才花的完,竟然還要這樣惡搞、隱匿不報,雖然這種金融犯罪不像黑心食品會直接傷害到人的健康,但是應該也是會有人因為資金周轉不靈而去自殺之類的,這種殺人不用刀的金融犯罪,其實是更可惡的
不過話又說回來,以受害者的立場來說,還是三鹿的受害者比較可憐,因為雷曼的受害者,大多是「有錢人」,「投資必有風險」,這是一句老套又客套、甚至是一種很不負責任的說辭,但是,有閑錢去做投資的人,基本上,生活應該是無虞的,這只能說,是因為貪念造成的損失,這樣講好像很不食人間煙火,因為錢哪有人嫌多的?但是基本上,會去投資連動債,多半也是想要用錢滾錢,保本又有獲利,這種好康不能說沒有,只是,也沒那麼容易吧
以受害者的立場來說,我沒有那麼同情雷曼的受害者,並不是因為我沒有被這顆地雷炸到,而是我真的覺得,這種投資損失本來就是要自行承擔的,就像那些深陷於股海的股民們一樣,願賭就要服輸,但是,對於雷曼或是其他惡性倒閉的企業的執行長,我真的覺得這些人需要受到嚴厲的懲罰及接受道德教育(三鹿也一樣)
道德教育要誰教?父母教嗎、學校老師教嗎?說真的,會想到用三聚氰胺加在乳製品裡面,沒有相當程度的化工知識及技術是辦不到的,金融犯罪也一樣,那麼龐大的資產一夕蒸發,也要有相當的手法才辦的到吧
三鹿和雷曼這些人,書都念的很好,只是聰明反被聰明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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